株洲市蓝天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气体充装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时间:2024-11-1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株洲市蓝天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气体充装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工业气体充装扩建项目(阶段性)
项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工业园株洲市德光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建设单位:株洲市蓝天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运营单位:株洲市蓝天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开、竣工时间:2023年9月、2023年11月
项目调试时间:2023年12月
建设内容:株洲市蓝天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60万元,于株洲市德光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厂内建设“工业气体充装扩建项目”,现阶段实际新增40L/瓶规格充装气:混合气(80%氩气和20%二氧化碳)3.0万瓶/a、其他混合气0.05万瓶/a、工业氩气2万瓶/a;新增直接输送气体能力:氮气200t/a、氧气30t/a、氩气8t/a。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87413923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已压缩)株洲市蓝天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气体充装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