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醴陵红官窑瓷业有限公司酒器一厂及红官窑分厂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时间:2024-12-0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南醴陵红官窑瓷业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酒器一厂及红官窑分厂改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瓷谷大道旁
建设单位:湖南醴陵红官窑瓷业有限公司
项目开工时间为2023年3月
项目竣工时间为2024年3月
项目调试时间为2024年3月
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瓷谷大道旁,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53329.7m2,本项目分为酒器一厂及红官窑分厂,本次改扩建对酒器一厂原有烧成、素烧、烤花、烘干、成型、修坯等进行改建,生产能力得到提升;红官窑分厂生产能力不发生变化,全厂年生产时间由340天增加至345天。本项目建设完成后酒器一厂年生产日用瓷1600万件/a,其中含烤花件1500万件/a;红官窑分厂年产釉下五彩瓷300万件,其中含烤花件50万件/a。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许鸿雁
联系电话:1363843515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4红官窑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_compressed (1).pdf